桃陂学校教师教学成绩考评细则
为便于操作,本细则在量化时按100分计算。(作为《桃陂学校教职工工作量化评估细则》中的教学效果分打分时,则将此100分化为30分计算。)
一、完成教学任务分(20分) 教师能正常履行教学职责,完成学期教学任务计20分。未完成教学任务者,由教导处按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比例扣分。(如某一科未完成教学任务的15%,则此20分只能得到85%为17分。)几科可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二、合格率达标分(30分)合格率是指一个教学班成绩在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学生数除与该教学班学生总数所得比率。
合格率得分计算方法:
选定一所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合格率为参照,以我校班级合格率除以参照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合格率,得出一个比值,此比值即为我校该学科教师计发教学效果奖的合格率得分。
三、平均分达标分(30分)
平均分得分计算方法:
选定一所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为参照,以我校班级平均分除以参照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得出一个比值,此比值即为我校该学科教师计发教学效果奖的平均分得分。
四、优秀率分(20分)优秀率是指该教学班所在年级学生考试分数85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学生数除以该班学生总数所得比值。
优秀率得分计算方法:
选定一所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合格率为参照,以我校班级优秀率除以参照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优秀率,得出一个比值,此比值即为我校该学科教师计发教学效果奖的优秀率得分。
五、其它规定:
1、教授两门主课者,其成绩按高分班60%,低分班40%计算。
2、学前班教师教学效果分按全校教师教学平均分计,其他未担任考试科目的教学人员,其教学效果分按全校教学平均分的80%计分;副校级及其他校委成员担任考试科目者,其教学分原则上不低于全校平均分,若实际得分超过全校平均分,则按实际得分计算。
3、参与计算成绩的学生数为该班实际学生数。
桃陂学校教学效果奖发放办法
根据县财政局、县教育局(2009)1号文件关于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规定,结合我校实情,经校委会研究,特制订教育教学效果奖发放办法如下:
一、毕业班教学奖
小学六年级:
团体奖: a、 2016年从(按参考人数平均分)第八名开始计算每名教师100元。b、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00元,至1000元封顶。c、以后每年提前一个名次直到达到全县中游水平为止。d、中途不得驱赶学生,若出现此类情况则平均分按六年级下学期开学报名的学生数来计算。
单科奖:从八名开始奖励任课教师个人1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0元,此项不封顶。
(注:以上奖项均以教育局评比为准)
中学九年级:
团体奖:考取一个统招生学校奖励教师每科200元,考取一个均衡生学校奖励教师每科50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地生)
单科优秀率奖 :其中每科分数达该科分数的85%为优秀率。按学生数点个数每生50元不封顶。
(注:以上奖项均以教育局评比为准)
二、其他年级教学奖
根据《南源学校教师教学成绩考评细则》对每位教师教学业绩进行打分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情况计发每位教师的教学奖。具体如下表:
名次 |
金额(元) |
名次 |
金额(元) |
名次 |
金额(元) |
1 |
340 |
6——10 |
200 |
31——35 |
60 |
2 |
300 |
11——15 |
160 |
36及以后 |
50 |
3 |
280 |
16——20 |
120 |
|
|
4 |
260 |
21——2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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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40 |
26——3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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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种竞赛奖
1、优质课竞赛:积极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活动,获县(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200、150、80元,市级以上按县(局)级同等次逐级翻倍;说课类竞赛(含演讲比赛)按同级优质课减半计奖。
2、课研项目类奖:一个课题只奖主持人一人,其它参与者奖金由主持人按贡献大小分配。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下属机构,民间类学会性质不算。每申报成功一个项目为市级的奖40元;省级的奖100元;国家级的奖200元。若被评为重点课题或优秀课题则奖金翻倍。
3、大型活动奖:
(1)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取得团体名次,教练员按以下进行奖励:第六名奖3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00元。
(2)六一文艺汇演:学校六一文艺汇演,获奖节目指导教师按以下进行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县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按校级同等次逐级翻倍。
(3)负责指导除上述内容外的其它活动和赛事,为学校取得荣誉,临时由校委会视其贡献大小决定奖励金额。
四、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