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桃陂学校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细则(试行稿)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中央、省、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班子会研究和校委会讨论,特制定2019年绩效奖励性工资发放细则试行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以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教育教学业绩考核为重点,辅以考虑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辛劳,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资金来源
上级划拨的奖励工资和学校自有资金。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师德、业绩和责任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师德表现和教学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二)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细则采取“一学期一算,个人量化考核,实行差异化计量,有加有减”的方式先计出个人得分,再根据学校年度共有可用资金量将分值化为资金,按5元/分计算绩效奖励工资。
四、个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德勤考核奖:按《桃陂学校教师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个人师德表现进行量化评估,从师德基本要求、校本教学常规、日常考勤、任课工作量和虚瞒报学生数据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本奖项满分计70分(其中出勤单列计30分,常规单列记20分,师德等其它项共计20分)。
(二)超课时奖:
1.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完成了法定的教学课时,超出正常课务量的课时、因特殊原因经校长批准要额外加班、节假日值班或他人因病因假等校派代课等,按2分/节、6分/半天、12分/天累积加分。
2.正常教学外兼职学校行政事务,按付出多少采取包月计分形式由校班子会研究确定加分额度。因工作失职失责则按责任轻重从此加分中作不同程度的扣罚,扣完为止。
(三)教学业绩考核奖:
1.学校每学期从可用资金中划拨一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学习财力,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决定)作为一学期教学业绩奖总奖金。
2.教学业绩奖分为教学奖和突出贡献奖两类。
3.发放教学奖依据为《桃陂学校教学成绩考评细则》的一学期量化排名结果。本奖项单列发放。
4.突出贡献奖:教师本人或指导群体学生(三人及以上,教师个人或指导单个学生至少要获得县二等奖及以上)参加由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项活动和赛事,取得荣誉的,临时由校级班子会视其贡献大小决定奖励金额。指导县学生田径运动会取得团体名次的指导教师(多人则共分)按上《桃陂学校教学成绩考评细则》县级抽测规则计奖。
(六)工作先进奖:凡获得镇(校)级综合先进荣誉均一次性加10分,单项荣誉加8分。获得镇级以上先进荣誉若上级未给予现金奖励,则均参照镇级先进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