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辅导教师管理制度
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课余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我们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二、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学校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者,必须提前与宫主任联系并请假,以便工作安排。
四、活动中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五、被聘用教师的用工补助按规定标准发给,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六、被聘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