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制度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四、后勤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五、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由商借单位出具介绍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