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陂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部门)、全镇各学校: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平安,落实省、市、县有关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桃陂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桃陂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桃陂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全力筑牢我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防护墙。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中小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塘、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要摆放“救命竹竿”,以备出现危险时刻便于施救。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合账,加大巡逻巡查力度。(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责任单位:各村委)
2、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工作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或报告情况等。(责任人:简连兵;责任单位:镇纪委)
3、桃陂学校要对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全体教职工的任务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生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广播网络,校刊校报、填报展板、标语条幅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专项行动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经常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校讯通等渠道统一推送防溺水信息,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监管责任。暑假放假前,通过家长会、发放安全告知单、电话等方式,督促家长做好暑假期间防溺水工作。要针对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等实际,教育学生时刻牢记“六个决不”,即: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无法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擅自下水施救;决不在上下学途中嬉水玩耍。对假期尤其是暑假期间学生脱离学校教育,农村留守儿童、无监管的孤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家长监管等情况,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要主动会同乡镇落实帮扶措施,通过开办“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平安自护营、量期公益夏令管、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多种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 党员志愿者和退休老干部等免费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青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因缺乏监护而发生溺水事件。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责任人:涂润平、梅明月、邱天宇;责任单位:桃陂学校、团委、妇联)
4、镇宣传部门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营造良好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社会氛围。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强化防范意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人:吴桂月;责任单位:镇宣传部门)
5、 镇派出所要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积极会同水利、自然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责任人:甘霖;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6、镇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管理权限内水库的各类水库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等要切实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设立和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志要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添加防护栏,提高警示辐射围,确保警示到位。(责任人:唐礼龙;责任单位:镇水利部门)
7、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加强对水塘、水田、养殖基地等场所的排查和监管。(责任人:万耀荣;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8、办公室要配合镇水利部门设置有关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警示牌标志。(责任人:阎信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9、国土分局要对施工遗留的洞坑、人为形成的深水区域和废弃的矿井等,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坚决消除溺水隐患。加强对辖区内采砂(河道采砂除外)、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镇城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人:朱文虎、洪黎明;责任单位:国土分局、镇城建部门)
10、镇卫生院要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教育部门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责任人:赖睦勇;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四、组织机构
根据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桃陂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小江
副组长:简连兵、舒克辉、吴桂月、周 莹、洪黎明、阎信礼、唐礼龙、朱文虎、甘 霖、赖睦勇、涂润平
成 员:万耀荣、梅明月、邱天宇、各村村主任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期间内,对镇属区域内的小(二)型水库、小山塘的学生防溺水责任实行镇、村干部包水库、山塘责任制,在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时期加大对水域的排查。各组组长对本组区域内的水域负有学生防溺水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