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行政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差错,特制订本制度。
一、宫主任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凡乡村学校少年宫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行政会议研究讨论,最后由宫主任作出决定;重大事项,由宫主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二、部门主任直接对宫主任负责,在宫主任分工和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凡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请示汇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凡属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决不推诿,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应注意通气协调。
三、行政工作要有计划性,重大事项要行政会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行政工作要强化制度意识,实行制度管理。行政人员要率先遵守并按制度办事,不得违反制度擅自表态。
五、行政人员在行政会议上可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一旦形成会议决定就要认真贯彻执行。
六、行政工作人员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不偏听偏信,不主观臆断,不感情用事。凡欲接受某种意见、解决某个问题,必须从调查研究入手,全面客观地掌握情况。
七、行政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八、行政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在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勤政务实,谦虚谨慎,节俭 奉公,讲求礼貌,服饰整洁。